门窗幕墙网 时间:2013/2/18 来源:门窗幕墙网 点击率:483
去年9月5日,多名市民在长春市桃源路附近一家名为海威商贸中心的公司面试成功,可准备上班时,他们却发现当初面试的地方已经人去楼空。据了解,他们不但在签合同时都交纳了1000元保证金,更有人为了这个工作辞退了原先的工作。
招司机还给“五险一金”
中午,记者在长春市桃源路附近小区见到了被骗的杨先生等人。杨先生介绍,8月底,他在某媒体上看到海威商贸中心招聘的启事,因为有“五险一金”,他便按招聘信息上的电话打过去,对方通知他9月2日参加面试。
9月2日,杨先生如约来到位于桃源路附近小区29幢的海威商贸中心的办公地,给杨先生面试的经理是体型偏胖的男子,年龄在37岁左右,操外地口音。与这名男子在一起的还有一名左胳膊有10厘米长伤疤的男子,与体型偏胖男子操着同样的口音。
要工作先交1000元保证金
负责面试的男子称,招聘的司机都是给老板开车,开的车也都是别克和奥迪A6等高级轿车。如果面试通过将要交1000元的保证金,工作一个月后即可返还。杨先生回家没有多久,就接到公司方面的电话,通知的人说杨先生面试成功,9月4日来公司签合同。
“车主一般担心我们在开车时出现意外,一般也会有个几百元的押金,所以我们并没有起疑心。”杨先生说,来签约的几个人虽然是同一天签合同,但时间段都不一样。据了解,合同上用人单位写着“南关区海威商贸中心”,法人处写着“张丽丽”。
30多人上当受骗
杨先生说,对方让他9月6日来上班,结果到面试的地方一看,办公室里早已经没有人影,屋里的东西也都被搬走了,杨先生第一个反应就是自己被骗了。随后,杨先生就遇到其他几名来上班的司机。
杨先生说:“过来很多人,估计有30多人被骗,有些人看到办公室没有人就走了,我们几个人还在这等着,那些人都交保证金了,我们交得好像还是最少的。”据房东孙先生介绍:“这些人只租10天,交了1500元的定金,说好半年一交,租房子的是一个年轻人,现在他的手机也打不通了。”
找工作交押金是否合理?
问:因为金融危机,现在广东的厂里找工作都挺难的,上次一个老乡给我介绍了一个厂,厂子倒挺大的,但负责招工的工厂领导说,要进去工作可以,但要交1000块钱押金,防止员工突然离厂或私拿工厂材料。并且还说这么大厂子摆在那里,不会卷走我的钱的,如果什么时候我离厂,再把这钱还我。我就想咨询一下,工厂有没有权利向我收取押金。
答:《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因此,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的行为是无效的。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等证件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或者其他物品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因此,工厂不能向你们收取押金。如果工厂强令你缴纳押金,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以保障自己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