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 时间:2013/2/18 来源:门窗幕墙网 点击率:353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国土资源局,各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各探矿权人: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年度检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80号)和《关于下达2011年度探矿权年检工作任务的通知》(新国土资函〔2011〕126号)的要求,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对2010年10月1日—2011年9月30日期间的有效探矿权(石油、天然气除外)进行了年度检查。本次探矿权年检是在2009—2010年年检的基础上,继续加大对探矿权的批后监管力度,进一步规范地质勘查秩序,依法查处“圈而不探、以采代探、越界勘查”等违法违规行为。
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2012年第2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将2011年度探矿权年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地州市探矿权年检情况
全疆14个地州市,除克拉玛依市没有探矿权外,伊犁哈萨克自治州等13个地州市开展了探矿权年检工作。各地州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对探矿权年检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以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探矿权年检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方案可操作性强,提出的要求具体全面,组织工作规范,使年检工作真正落到了实处。
2011年,厅下达探矿权年检工作任务的地质勘查项目共5668个,各地上报年检项目5668个(附表1)。其中:
(一)年检合格项目5480个。
(二)年检不合格项目188个,其中,不履行探矿权人法定义务项目43个、未参加年检项目58个、探矿权人承诺放弃项目87个。
13个地州市中,探矿权年检不合格项目较多的是巴州、阿勒泰地区、克州,其中巴州探矿权年检不合格项目51个,占全疆不合格项目总数的27.13%;阿勒泰地区探矿权年检不合格项目46个,占全疆不合格项目总数的24.47%;克州探矿权年检不合格项目17个,占全疆不合格项目总数的9.04%。
二、各地州市探矿权年检结果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健全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执法监察长效机制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148号)“矿业权人不接受年度检查或检查不合格的,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不得批准其延续、变更、转让等申请;涉及违法的,依法进行查处”、《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探矿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09〕200号)“未按时提交申请或年度检查不合格的,登记管理机关不得批准其延续、保留申请”、“逾期未提交年检资料的,视为年检不合格”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探矿权采矿权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长勘查开采时间的、应当在有效期满30日前向原发证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手续;逾期不办理延续登记手续的,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到期后自行废止。”、“第五十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探矿权采矿权延续、变更、转让登记手续: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探矿权采矿权年度检查的;2、探矿权采矿权年度检查不合格的;3、不符合国家、自治区规定的其它情形”等规定,2011年度全区探矿权年检结果通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