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 时间:2013/2/19 来源:门窗幕墙网 点击率:374
“风投干的活也不难,投资时拿的是LP的钱,之后有协议就能靠企业家了。”———此前我们曾提到有创业者这样评介风险投资人的工作,但他们的工作果真是这样简单吗?他们又面对着怎样的近似于“成王败寇”的现实生存法则?如何衡量风险投资人的成功与失败?哪种成功令人江湖上“一战成名”?又有哪种失败必须要有人为此负责而导致一招失手、退隐江湖?
经典“传说”是怎样炼成的
如果说以1993年IDG开始在中国成立风险投资基金算是中国创投业务正式拉开序幕,而以2003年、2004年随着新经济的复苏,风险投资在国内再度活跃为“风投2.0”的时间起点(也有以国家正式出台法律法规鼓励创业企业投资、扩大外资创投的空间的2005年为时间点进行划分),最初十年出现在国内的第一代风险投资人,经历“大浪淘沙”留下来的精英已经寥寥无几,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就是随着2000年前后互联网的崩盘,很多投资人也与创业公司一样没有熬到“剩者为王”的一天。———这就是风险投资行业的现实性,不能赚到钱,VC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石。
衡量一个风险投资人的最重要的指标,就在于其基金能否赚钱。———但是除此之外,就像红杉合伙人迈克尔·莫瑞茨这样为业界所钦佩的人物、或是被大众视为“传说”的投资案例,总还有其他的因素。
除了对行业的独到眼光与深刻理解、敢于判断的决心、甚至包括反潮流的勇气———这期间还有时间因素在起作用:要经历时间的磨砺与积淀,除了一次又一次被证明决断的正确性之外,在低潮期有“中流击水”的勇气,也相当重要。借用莫瑞茨的话说,当人们都恐惧地趴到桌子下面的时候,就是最好的投资时机。
数据显示,腾讯、百度、阿里巴巴、分众等这些高回报率的投资案例都是在低谷时期投资的。当经济形势一片大好、行业被公认有发展前景、投资人彼此间竞争进入企业的时候,往往并不是经典案例横空出世的时机。
比如2003年2月软银亚洲对盛大的投资,因为这种中国特色娱乐方式刚刚在国内兴起,对于不少风险投资来说,网游还属于看不懂的“行业”,甚至有风投承认自己当年对网游企业采用的是避之则吉的态度,而更为严重的是,盛大正处于与韩国开发商Actoz就版权问题诉之公堂,如果不能妥善解决,甚至会威胁到盛大的运营权而导致游戏停运。
当时盛大所要求的投资金额至少是3000万美金,在做了充分尽职调查之后,软银团队帮助盛大调整了组织架构、管理架构,制定了管理层回报机制,财务预测,财务监控制度,而且在盛大与韩国开发商Actoz的和解当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最终软银的4000万美元投资获得了5.6亿美元的回报。
如果单纯从投资回报率的角度,在后来的投资案例中超过这一数字的大有人在,但为什么这一单成为经典,在于软银亚洲的投资让人们看到一个以往未被充分认识的行业,而且风投也用自己的资源帮助了创业公司,在这家公司最有风险的时候,敢于承担风险,这些因素、包括戏剧性的对比都是多年后读者仍对此案例津津乐道的主要原因。
一战成名的经典案例,似乎往往都带有这样一些“吾往矣”的反潮流特色,比如孙正义对阿里巴巴的投资,比如前不久在创业板上市的福建圣农,在2006年第一次融资的时候也正值禽流感流行,而达晨投资在那时大胆进入,在三年后为自己获得了近十倍的投资回报率。
当然不得不承认的是,几乎绝大部分的风投都会承认,投资有运气的成分在,“有时寄予厚望的未必能如愿,有时来临的巨大成功则令你想象不到。”
能与不能承受的“失败”
以风险投资的工作性质来看,遇到投资失败的案例是家常便饭。有这样一组数据,风险投资的案例中,有90%以上的企业以失败解决而告终,0.5%的企业能实现IPO,2.5%的企业会以比当初高的价格卖出,5%的企业只是处于不死不活的状态。———因此几乎没有风投可以担保说,自己没有失败的时候。———但是,这其中却有可以承受与“不能承受”之分。
对投资人来说,可“承受”的失败一般有两种。一是该投的没有投,该把握的出手慢了,这是一种机会成本的浪费,也是令投资人压力比较大的失败;而另一种属于大家都摸不清情况的时候交了学费;比如最早对专业的博客网站的投资,风投的尝试几乎全线覆灭,———但是在投资的时候,几乎没有人知道门户网站后来居上有如此猛烈的“剿杀”势头。
又比如视频网站,投资人名单上几乎涵盖了中国大部分知名创投基金,但是最后胜出的也不过两三家。———虽然中国会有自己的youtube,但是不知道具体会是哪一家。这种对新行业,因为很难判断随后的形势,再加上投资的金额一般在百万美元级别,失败就基本属于可以承受的范畴。
而另一种失败则可能属于每个投资人的噩梦,即“数额特别巨大”(一般在几千万美元的数量级)、“性质特别恶劣”(一般来说不仅仅是市场形势、或者企业自身运营的问题,而是涉及到欺瞒、伪造等诚信层面)、“影响特别严重”的--风险投资人其实是一个很小的圈子,有些投资失败案例往往在圈内很难被隐瞒,但是后一类失败基本上是在已经被社会大众所知的范畴,比如我们此前曾提到的,企业创始人携款潜逃、或者上市CEO大规模挪用资金而导致公司退市,简而言之,就是属于失误在不该犯错的环节,这时的后果往往就导致有投资人要为此“被负责”,而通常的结果,是负责人离开这只投资基金。
“VC也是在经营个人品牌”
之所以被称为噩梦,是因为投资中经常有很多情况处于不可知状态,就拿PPG事件来说,当年彼时彼刻甚至很多投资人为不能进入PPG而感到遗憾,正像一位投资人所说,“投资人经常面对的就是,‘行业不错,我们企业团队就是这样,基本面有好有坏,也不是那么完美,所有因素都摊开在这里了……’面对0和1结果的选择,是一个比较痛苦的过程,这种选择的痛苦是投资人必须承受的。”
在中国目前的商业环境中,谁又能保证绝对不被忽悠?这也使类似的事件发生之后,有投资界同行用“哀矜勿喜”、“感同身受”来形容自己的心情。
而特别明显的是,在2008年-2009年出现了投资人的频繁变动,以至于有创业者不无感慨地对记者形容:“有天一开会,发现投资我们的各家基金都换经理了,几乎没有认识的人了,于是大家又都相互交换名片彼此介绍。”
从另一个方面来说,投资人的这种变动,除了与风险投资的自身形势(比如LP冷冻资金链)有关之外,也与之前投资人的浮躁心态有关,比如尽职调查时间短,就可能影响到投资的成功率。
根据行内人的分析,这个时刻投资人的频繁出走,主要有三种情况,一种是投的项目出了问题;另一种是所投项目目前还没出问题,但他们通过介入董事会发现了问题,认为在未来一段时间内会出现问题,所以在问题还没爆发之前提前出走;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同一机构的其他合伙人要求有人为“坏苹果”负责,否则会影响向LP的再融资,也可能会影响到整个团队的声望,这时当初负责失败项目的、或者力主投资整个项目的投资人只有黯然离开。
其实,对那些一招失手而不得不远离江湖的投资人来说,以前可能也并不乏成功案例,但是创投行业的职场法则也再度显示了其现实性:对此有业内人士就表示,“其实每个创投都是在经营自己个人品牌,因为整个投资的圈子都很小,所以有些影响很负面的投资案例,也等于是VC个人的职场‘危机’”。
对此,还有人建议,应该更完善风险投资的决策流程与机制,同时在合伙人之间建立起更深的相互信任,“在充分讨论、大家都畅所欲言的时候,可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投资失败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