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网 时间:2013/11/6 来源:东南网 点击率:536
“我在集美区杏林一家幼儿园实习了几个月,现在跟幼儿园说要辞职,幼儿园扣了我一个月的工资。”在漳州一所学校读幼师专业的小蓝气愤地告诉晨报记者。
小蓝是漳州一所学校的大三学生,今年8月,小蓝通过同学的介绍,来到集美区杏林一家幼儿园实习。“当时商量好了实习工资1800元一个月,月底发工资,没说要押金,也没有签合同。”小蓝说,她和另外两个同学一起留了下来,原本以为能跟着老教师学点教学经验,但园长却让她单独教一个班。
今年10月初,小蓝提出辞职,但园长一再挽留,小蓝便留了下来。“10月底我再提出辞职,园长还是不同意,要我教到11月底,而且要在10月份的工资里扣1000元作为押金。”小蓝说,她当时气得哭了起来,过了两天便直接回家了,被扣的工资也没拿回来。
昨日中午,记者联系上该幼儿园负责人杨老师,他告诉记者,小蓝10月初提出要辞职,他劝说了一番,小蓝便同意留到期末再走。“她11月2日又说要走,我说也行,不过要等到月底我找到新老师代替她,不然我这人手不够,孩子怎么办?”杨老师担心小蓝不辞而别,便提出将小蓝10月份的工资扣下1000 元,到11月底再发还。
杨老师告诉记者,小蓝此前在幼儿园教小班,有个学生上课时摔了一跤骨折了,幼儿园赔偿给小孩家属两万多元的医疗费。“我当时并没有要小蓝担责任,更没有骂她,没想到她现在一走了之,还给我发短信说工资她不要了,我现在只能把三个班放在一个班里。”杨老师说。
昨日下午,记者咨询了福建金海湾律师事务所郑志宁律师。他告诉记者,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如果没有签实习协议,用人单位就无法以协议约束劳动者,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辞职,但要给用人单位一定的准备时间。“而且幼儿园也不能以扣工资作为押金。”郑律师补充说,对于实习生在工作期间出现安全事故,如果幼儿园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实习生有过错,便能依法要求其承担责任。